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Sony and Apple

Steve Jobs 離開蘋果,令世人遺留下一個疑問, 蘋果的盛世會否被打破?會的話,又是誰?除非有一天Google願意直接加入手機開發商系列,否則Android市場佔有率再高也只是狗咬狗骨。那個開發商會脫穎而出,仍屬未知之數,而在我心中,我最屬意Sony Ericsson,噢,不好意恩,現在要正式喚回Sony了。
Sony 與Apple 兩間公司算是積怨挺深的,對比一直供應零部件給Apple的Samsung;不成競爭力,出自家手機一團糟的Microsoft;以微軟作強大後援,卻越來越走火入魔的HTC,這幾個開發商之間,到要算Sony最有理由催谷自己超越Apple。本來Sony還曾經替最早前的Macintosh電腦供應磁碟機,最後兩間公司因為iTunes Store使到Sony BMG心不甘情不願,成為最後一間加入iTunes Music Store的主流音樂發行商時,就成了世仇。早前Sony PSVita發佈會上出現MacBook Pro在演講台上還引起一陣笑彈。
PSVita 發佈會上供模特兒周秀娜打碟用的私人MacBook Pro
經歷了不少地方龍頭地位均受挑戰,最後雖然仍有藍芽光碟專利佔回光碟市場,但在flash ram 技術發展越加急速下,藍光的高容量優勢亦岌岌可危。不知道是痛定思痛遇是怎樣,Sony自攻佔新型數碼相機,也就是可換鏡頭相機EVIL後,一連串攻勢都給予人一種復蘇的跡象,先是有與Apple折然不同的新系列產品設計語言同樣地令人驚嘆,之後PS Vita選擇了給予在Monster Hunter帶來給玩家要求更靈巧的運用手指,同時Android手機繼續以先天對外型䛇計繼續獨樹一格外,縱然被揶揄ROM太了難以刷ROM,但是卻擁有最舒適的應用體驗。Sony各方面的戰線均令人感到他們這次真的來真了。
Sony Nex EVIL 相機,或許就是他們反撲的原點
Sony從開始研發智能手機之後,我一直覺得有點走火入魔,因為他差不多同時間停止開發基本手機市場,而偏偏佢的低階市場一直頗受歡迎。由我重回SE開發支的K608i開始,他便知道有時我們其實用不著太多的功能,簡簡單單拍拍照,傳傳簡訊,談談電話就夠了。但從Aino, Satio, Vivaz當中,我只看到他刻意地將Smartphone定位在相當高階的位置,而一直相當不滿他們並沒有為W for walkman,K for Cyber-shot兩個系列再出後繼機種而是籠統的用以上三部手機作試水溫。最後我選擇了Sony Ericsson C903作為我最後的Basic phone,而暫時擺脫了HTC Diamond那不成熟的Windows mobile介面。

SE C903可以說是符合了我的個人喜好的一部Basic Phone
重回Sony 的感覺的確很好,C903的功能特點並不多,僅只是利用他們在相機研發的優點,造出一部背面仿如Sony Cyber-Shot T-Series的手機而已。手機功能有時真的不需要太多,它的電話簿功能也很好,光只是頭幾個數目字或者姓名就能找到要找的人,簡單而直接。做好要做的功能,再去想別的吧。後來我又為甚麼脫離了C903而選擇現在的iPhone呢?因為我認為iPhone終於達到了Smartphone的基本要求了。拍片要流暢,鏡頭要有足夠基本認用(而我認為五百萬像素及LED才算基本,我手上的iPhone4S則是八百萬像素及LED,而且是使用Sony的鏡頭)能做Tethering,Notification Center等功能。
Samsung Galaxy S II的產品網頁內,三大主要功能依然以巨艦大炮主義掛帥
其實其他的Smartphone早就有這樣的能力了,但我還是屬意Apple的iPhone。原因無他,iOS實在比Android好太多了。不論是對直覺使用的研究還是流暢度,似終沒有一部Android手機能有如此體驗,或許這就是Steve Jobs一直堅持「硬體和軟體一體成型」的哲學下的結晶品,只有最暢順的介面,才能誘發出最直覺的使用體驗。
而Android只一直認為只要硬體能力夠高夠吸引就行了(尤以Samsung發揮這個概念得最極致),這其實是毫無意義的,消費者並不需要你量化他們手上的手機能力,實際的體驗才是正式的,這個介面寫得好不好,流不流暢,對用家的直覺感受多強才是重點。而我在他們身上,完全感受不到,起碼在我拿朋友們的手機丁點兒也感受不到(HTC,SAMSUNG,LG等等)。但是,或許尚有一線曙光,那就是對使用者介面設計一向做得比較好的日本,也就是Sony。

Sony Ericsson Xperia Arc S,充份展現了Sony 的美學

網上一直流傳的感覺都是Sony 的Android手機介面很好,只是很多時Rom太細了,對喜歡刷ROM,root機的用家很不方便。其實如果介面夠好的話,應該不用進行這些複習的事吧?真的人人也是工程師嗎?還是說刷ROM真的可以對介面的改進這麼多?如果假定用家在到手後必定會對使用介面利用刷ROM,root機更改一番的話,對他們的介面設計師及工程師實在太侮辱了,直接點說,跟本就是說他們是一班廢材吧?工程師們,不爽的話,大可以去選擇ROM大硬件強的MOTO或是SAMSUNG吧?各走偏峰,各走極端,但他們,不是大眾,只有給予大眾所需的,才能有望打敗Apple。


Samsung Galaxy Note,也充份展現了Samsung的巨艦大炮主義
延伸閱讀:Sony 買回 SE 的意義:Sony 睡醒了嗎!?

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

Living with the posture

小時候就很喜歡過手癮的感覺,不是那種把東西拿上手把玩過後就不想再玩的那種,賭神大哥們不是很喜歡在賭錢時把甚麼籌碼阿戒指阿按摩球阿在等對方動作時把玩一整天待輸掉時才肯發呆似的丟掉的嗎?我指的是那種。甚至現在的推蓋式手機就是為了讓我過手癮才買的,整天啪搭啪搭響過不亦樂乎。


初時也沒甚麼意識,覺得這些「過手癮」的行為應該每個人總有一點吧?但是長大後友人們老是覺得我整個人動作很「浮誇」,打開手機而已,需要從褲袋拿出來到推開手機這麼一氣呵成嗎?(詳情參閱黃子華的棟篤笑)每次被這樣說我整個人就很茫然,甚麼阿?那有這麼誇張?畢竟看我眼裹這個小動作的確很自然,但是在別人眼中那跟本是超浮誇的行為,還說我其實整天有的沒的小動作都很浮誇,好像要現給世人看似的。


後來看了卓韻芝的『倫敦奇遇記』,她遇到了一個人文學的研究生說「每個人的動作都有其獨特之處」又令我釋懷了一點點,就我的動作比較奇特吧,我這樣想。自從對別人對我的小動作有所投訴後(我當成是投訴了唷),我就很自然的去觀看別人的小動作,尤其是在地鐵車廂或是在街上街人的時候,平白沒事幹嘛。


他們的步姿,拿手機出來的方式,執筆手勢,用滑鼠等等,其實也挺獨特的唷,雖然很多時候都是好笑的居多,嘻。而最令我感興趣的,自然是關於手的互動了。手貴為人身上最為靈巧與常用的器官嘛,很多工作都要經由他才能成事,也因此對上不同的工作,每個人的手勢變化的最厲害,身邊也會有朋友寫字或者握美工刀的手勢很獨特吧?就因為他們覺得這樣才是最舒服,最自然的,他反而覺得你們正正經經的執筆和握刀不舒服呢!再打一個比喻,朋友用的滑蓋式手機一些人喜歡把上蓋(或下蓋)滑出來再聽電話但又有一些人喜歡不滑出來直接聽的吧?(我承認我是前者)。

詳細不多說了,不過的確挺好笑的唷!要知道產品設計師們,每次都花費不小心機和時間去研究用家們對他們要設計的產品的用法,但是卻還是有人用他最獨特的方式去用產品。不過老實說到沒看過產品的說明說有詳細說明手該怎麼放就是了。打個比方,其中一種令手指忙得透不過氣的產品,就是可以調校不同設定的單鏡反光相機吧!ISO,白平衡,快門,光圈等等,你不會要我每一次調教數值都要把相機放下來吧?因此大多數廠商都是有自己一套的按扭配置的,但是可沒有說明為甚麼要這樣放唷,當你要用別人的相機跟你自己用是不同廠商的話,你準備每次調教都要把相機放下來好了,因為跟本還不起這個配置嘛!


來,你也有一些獨特的姿勢的體驗或是觀察嗎?分享一下吧(笑)

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

他被稱為新傑斯,小七旋斬。

錯,全部都錯!
他只有一個名字。Gareth Bale,加利夫巴爾。
足球員,威爾斯最年輕上場及入球國腳。
對,賣飛彿。

現年二十一歲的巴爾,四年前由修咸頓轉會到熱刺,當時因其自由球功架,有小旋斬之稱,其中季初首對同市宿敵阿仙奴不敵二比一的賽事中,巴爾憑其個人自由球功架為熱刺射入一記自由球。賽事中巴爾表現步步進逼,不時想憑個人技術進行突破。可惜之後幾場的比賽當中,因被對方過勇攔截斷腳,長休三個月後復出再斷,第一季英超就在傷患中渡過。

第二季雖然偶有上陣機會,而且處於出道時期的左閘位置,但他彷如球隊的剋星,自他上場以來所有賽事,未嘗一勝。當時球隊的中場位置競爭激烈,雖然有摩迪(Luka Modric)為進攻重心及索高拿(Didier Zokora),但是4-4-2陣式的中場位置變換頻繁,偶爾巴爾有機會被推上一格"客串"左翼,但在卡蘭積卡(Niko Kranjcar)跟隨新領隊列納來到熱刺後,左卡蘭積卡,中摩迪,右連儂(Aaron Lennon),後赫度史度(Tom Huddlestone)的陣式便基本成型了。此時巴爾更被經常開波要玩一輪波的艾確圖(Benoit Assou-Ekotto)搶去左閘正選,淪為後備。

直至第三季(09/10)球季,在大勝韋根九個一皮的賽事中,巴爾後備入替,從此命運有了轉捩點,巴爾在其後的比賽中逐漸取得正選機會,而且是接替受傷的卡蘭積卡的左翼位置,憑其初生之勇,雖然比兩年前更為"錫身",但是其有著優異的體能和身體優勢,與及最大殺著的傳送技巧,協助球隊取得英超聯第四名,而且在連隊強隊的四場重要賽事中,在主場迎戰車路士,阿仙奴,利物浦和曼城,表現出超乎常人的體能和意志,四場賽事均有入球或/和助攻,表現舉足輕重,更令熱刺重回歐聯。從此成為熱刺陣中不可或缺的一員。

第四季(今季)球賽,在作客面對三冠王兼上屆冠軍國際米蘭,上半場的潰敗4:0簡直不撼入目,唯下半場在國際米蘭因缺少摩連奴的紀律下,由巴爾一個人連入三球,成為他個人首次上演的帽子戲法!表現驚異!其後在主場再對國際米蘭中,每次面對世界最佳後衛馬干均能突破落底線出波,令馬干表示,這是他最悲慘的一百八十分鐘。最後憑其兩度突破助攻給高洛治(Peter Crouch)和柏夫尤真高(Roman Pavlyuchenko)三比一戰勝國際米蘭及以得失球和對賽成績力壓對手現居小組首名。上場作客同市宿敵阿仙奴,依然表現其過人速度,用上令熱刺第三度攻破國際米蘭大門時,一記超長線推左走右大突破令另外一名表現不俗的右閘沙格拿(Bacary Sagna)食塵至跌倒,表現駭人!

ok,佢歴史係咁多,自己打既,好攰,不過你唔想睇都可以唔睇,當我自己打黎興奮下!而且先係正文,上面係前言,無錯,前言係會多過正文的。(笑)巴爾,出道第一場我就有睇佢,對住既正正係阿仙奴,無錯,又係賣飛彿,或者我鍾情於倫敦,不過唔係呢度講。我想講既係,我,睇住佢入熱刺,睇住佢傷,睇住佢黑仔,睇住佢突破宿命,睇住佢帶領熱刺連勝四間強豪,睇住佢完爆馬干而前晚,睇住佢一齊打破熱刺十七年既宿命,作客阿仙奴取得勝利!我自大講一句,我睇住佢大,唔係,應該話,我地好似一齊大咁樣(同年嘛)

球員成名,第一樣會出現係花名,新xx,小xx,而佢囉到既,係同國前輩傑斯,與及個個都要囉黎講既七旋斬,但係,佢,就係佢,佢叫巴爾,孫悟空呢個名,反而仲襯。似傑斯咩?佢無咁秀麗既腳法,個種花都唔駛插既過人我諗佢都要學多排先有機會做到。七旋斬?射法都唔同啦,雖然落點好準,但係七旋斬,淨係得碧咸先會識用!結論係,我最多只會叫佢孫悟空或者馬騮仔,大部份時間依然叫佢做巴爾。

巴爾踢法講真,好實際,實際到你唔信,完爆馬干既賽事入面,你可以好情楚望見,巴爾既起動係由腰開始,一步,兩步,唔係好細既碎步,係好大好大步!而且全程快放個陣,係用大步幅壓住對方,好似一幅移動牆城咁擋住個波同守衛。然後到適當位置,斬波比禁區既隊友,有高洛治呢個高人一等既中鋒,怕甚麼?最緊要既係,我斬得到位姐,而最惡既係,十居其九巴爾都可以放到一個極具威脅既位置上面,嚇龍門一餐死。對國米一場,最少,有三次驚險鏡頭,其中,入左兩次。

其實講咁多野,我淨係想講一句:我今年點都要買一件Gareth Bale!
That's all, thank you

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

Music Break Books

從小愛看字,更喜愛書不離手。
有電腦後更加珍惜拿起一本書慢慢翻越的感覺,文字永遠帶走我的心靈,精神到遠處。
家中書量並不驚人,每一本書也可能被看超過十次,悶極之時,甚至連舊時的教科書也看得津津有味。中學時代會一個人望著教科書發呆,以為我在溫習?沒可能,我只是看著書裹的一字一句而已。

文,我寫不出來,書,更不可集成。文筆不好到算下等,字也寫得不漂亮,欣賞字裹行間的文筆嗎?別開玩笑了,別說甚麼凡夫俗子論,我從小就對刁鑽到極致的文法感到厭倦。我看書,看文,看字,是在幻想,是在思考。思緒極速遊走,這一句帶到我七情六慾,那數文推我入人間地獄。並非代表前者是愛情小說,後者是酷刑古書,甚至乎,剛好相反,對,就是這麼瘋狂。

思緒不用停留,只要狂奔,就夠了。
或許這正是我從沒法寫出好文章的原因,這邊廂在想前文後理,那邊廂卻在思因考究。雜且亂。但看字,看文,看書就沒所謂了,藝術,是一種沒有主觀性答案,註定自說可自話,這就夠了。我因此字,那文,這書,得出這起,那承,彼轉,此合。你能干預麼?

可以。

唯音樂,中斷我強烈的思緒,不止一次,能震撼心靈的音樂,必能完全震斷我的思緒。乘車閱讀是習慣,被音樂震斷閱讀,就不止一次出現在車程途中。不管用澎湃的搖滾強姦,或是用輕柔的和弦引誘,只要是那特定幾首能震斷心思的歌出現在耳邊中,註定思緒會由眼轉向耳朵中。

如果字是放任,聲就是約束,沒有一次我聽一首歌時,可以出現有別於上一次聆聽時的情感。他就像是把你的思維從遙闊的平原中,硬生生從地上冒起一座牢寵,密室,把你困得動彈不得的同時,像神創世一般把平原快速地從石變成水,把天空從黑變成綠。一切是註定的,均一的,不變的。

如果音樂是一,那,文章就是零。

理性,與,感性
從不在一條直線上
Crusade Chau 2010年2月20日凌震三時

沙田十年

最近開似唔用xanga,要感性個陣都用facebook

無錯,今日我又有野講。

前排無聊去左估價網check自己住緊既呢幢"會所至平台設計十分獨特,但住宅十分平凡"的帝堡城

(唔信?黎一次你一定信),樓齡一欄,十一年。



帝堡城係我老豆未落城買樓花個陣買落的,扣除裝修時間,即係我移居沙田都已經有成十年,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well,呢個我聽到有少少厭,不過我好肯定,成長十年我係沙田過的。搬入沙田,我到現在第一個答出的印象係:空氣好左,以前觀塘日子鼻水多到塞住係個鼻入面變鼻屎。
而家?清過清清。沙田俾我最吸引既地方係空氣,真係好舒服。我有時為左呼吸多一陣呢啲空氣選擇行番屋企(屋企少開窗),由邊度開始行?近至愉翠苑,遠少少第一城,最誇張既,係沙田新城市。
好阿伯既喜好,我住沙田之後其中一個變相既喜好就係,行路。當然未去到無野做出去行番轉,
但係一定會特登搭平啲行過去。做和民要做收檔個期,攰極都要由新城市行去麗豪酒店。但係攰咩?唔攰喎。或者習慣左,而家讀理工,理工到黃埔?閒事。理工到海港城?閒事。海港城到黃埔?亦是閒事。一而再再而三俾人話過我痴線,第一城落車唔搭巴士番去要行半個鐘?Yes, Thank you! I am crazy!

沙田其實分開左五區,連埋我住緊既小瀝源,由城門河切開四塊,大圍,火炭,禾輋,最後後加馬鞍山(有人以為馬𩣑山同沙田同級,我都俾唔到反應佢地),因為係觀塘讀書,我絕對甚少進入大圍火炭馬鞍山呢三個地區,直啲講,我係沙田盲。早期夜番到沙田其中一度落車,我好肯定話你聽,我唔識路番屋企。直到而家我都未摸清啲路。因為讀書關係,令到我只會徘徊係新城市,同我屋企附近,行街?新城市廣場囉。跟本無沙田住既朋友,所以甚少出去其他地方,最多去其他邨既酒樓食下飯,當然係陪老豆老媽。

當年沙田盲既我,對於而家改頭換面既新城市,其實好反感,噢,唔好意思,現家既我都對佢無乜好感
,以前新城市其實都好多人,不過無而家咁瘋狂(要用瘋狂一詞,未去過就自己諗下有幾誇張)。以前佐記,班尼奴,你都係,豬二千都係新城市入面,而家?踢晒出去同佢連住既廣場十世。你會見到好大間HMV,馬莎,玩具反斗城,而家走既走縮既縮。我細過玩具反斗城個試玩區好大架囉!仲有好大間既大眾(而家個個算細),有個十年都唔去,我亦唔覺啲野特別好食又偏遠既Food Court(三期真係有少少遠,加上細過去新城市係跟阿爸阿媽多,駛鬼食Food Court咩!)最最最正的,莫過於音樂噴泉同個個,淨係靠賣報紙都屈晒機既報紙檔。音樂噴泉固之然係我認為最靚既地方,報紙檔就係有一種神奇既魔力同不協調感。你會叱異呢個位有報紙檔?好奇怪喎!但係,佢啲報紙好賣到痴左線!如果唔係新城市玩野佢一定仲可以係度。

最記得新城市要變個陣,岩岩好係觀塘,另一個我活動既地方,出現左APM。兩者無獨有偶俾到我一種感覺,唔上唔落,高不成低不就。我望住APM有既野,開始係新城市出現,以前好街坊Feel既一期二樓(即係去火車站個層),突然唔見左佐記,班尼奴,你都係同豬二千。變左Estee Lauder, Dior, Shiseido, xxx等化妝品專門店。呢個係我意識到既第一件事。之後就痴左線,當年全港最忙既KFC,突然消失!係消失!要隔左成年幾兩年先係三期出現番。大堆品牌好似izzue, bauhaus, quicksilver, converse, overlander, levi's 等等等等出現係一期上層。就好似一場革命咁,最飛上枝頭變鳯凰既新城市,強行更換所有店舖(當時成鬼日都見到唔同店舖搬位)過左幾年,新城市消費指數真係高左好多,但係都係個句,高不成,低不就。

點解話APM同新城市高不成低不就,其實好簡單,佢地想作為兩大人口集中點(觀塘,唔駛解釋啦?沙田,甚至新界東附近都無同級商場)既旗艦商場,高消費指數不特止,專賣品牌貨,但係要係一啲係人都識既品牌
Agnes B, vivienne westwood, Stage of playlord, Levi's, Chevignon
問題黎啦,入面賣既,全部係Best buy Item.即係點?你想要多啲款阿?去又一城啦!再唔係去中上環老尖佢地既旗艦啦煩!你好有Taste咩?跟風啦你!
This is the message they give.
你為遠唔會係入面見到獨特,需要啲獨特品味既人先識欣賞既item,而係for你做一個又一個既複製人用的物品。即係咩?東施效顰囉!從來未見過佢地會有咩特別既商品,因為佢地舖位太細啦!細到唔尋常。一間品牌佔地三百尺?夠放啲咩?點解唔大啲?因為沙田人既消費力跟本未追得上,新城市亦唔夠「大」(其實太多位俾左食肆)去容納品牌專賣店。就我所見,舖位最大既依然係以前己經係度,消費力無變過既店舖,大眾書局,馬莎(縮左小小水),皇家運動,百老𣾀(兩間變一間,陰公)反之,新勢力,全部細舖黎,間間都咁細,做就左所謂「麻雀雖少,五臟俱全」。

咁咪無左Self Identity囉!隔離新城市中央廣場(現名Home Square),有幾多間舖姐,個水牌有幾大?但係每一間都有獨特之處,集大成就係一個賣傢俬既地方,有Cheap cheap 宜家傢俬,亦有貴價Taste Homeless。新城市,你既皇牌又係咩?食?

可能真係食,新城市改革後入得最多既除左潮流服飾點之外,就係食肆,以前二期低層係有條好大既走廊,左右都係食肆(前係以前KFC的地方),而家?依然好多食肆。不過由以前五十蚊有找一個dinner變左七八十一個,再唔係破百都係話咁易。我以前係一期既和民做。人均目標係150,well,乜香港人咁有錢架咩?咁學生哥可以食啲咩?我得三四十蚊預算咋喎。對唔住,我答唔出。老麥kfc吉仔大快活美心大家樂啦。。。唉!Oliver Super sandwich, Mi-ne Sushi下加一堆我連名都唔記得既食肆,總之好似黎呢度係為左食咁。對唔住,我真係無咁多錢係度食野,可能我唔係佢既對象。但係搞笑既地方係,新城市係成個新界東既居民都會走去既地方(或者用東南,大埔,沙田兩區)而呢堆人亦唔見得特別有錢(除左火炭個堆豪宅人仕)無得食,可以點?行遠啲囉,多得佢變天,我開始走入禾輋,乙明,沙角等邨屋搵茶記,小餐廳。唔想食m記,可以點?終於,有譚仔附近出沒,有吉仔,KFC亦重開,重要開足兩間(不過變到好難食)

希爾頓,沙田中心,好運中心,連城廣場(沙田火車站上蓋,我唔講你會唔會以為新城市先係?),開始接收一眾被新城市踢出黎既街坊標記,班尼奴移前左去左連城,kfc去左沙田中心(早開過三期個間)佐丹奴般左入沙田廣場,如果新城市既IFC,沙田中心,好運,連城,希爾頓算唔算係合和,康樂?

既然有維港巨星,有無沙田英雄?
新城市一二三期,沙田中心,沙田廣場,好運中心,連城廣場,希爾頓中心,偉華商場,最後有孤僻既Home Square,都有十個啦!仲有文化知識既沙田大會堂,Very Nice!

Well.世事非不可能,再十年後,可能另一位沙田小克,為你畫出沙田英雄。

如果你睇晒又睇得明又有少少感觸既,請留個言,哈哈XD